转发教育厅关于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8 浏览次数:5376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和2014年2月17日学院本学期第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14〕46号)转发给你们;再次要求自本学期起严禁工作日饮酒。请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和落实禁烟和禁酒的有关要求,加强自律和监督,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创造条件。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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